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36026號函辦理暨本局112年2月6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0183154號函(計達)續辦。
二、為防範腸病毒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請學校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並確實落實發病個案之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三、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112年3月5日至11日,國內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已呈現緩升趨勢,且實驗室監測顯示腸病毒71型、腸病毒D68、克沙奇A型等不同型別腸病毒於社區活動,疫情傳播風險存在,需提高警覺。
四、請依照衛生福利部「112年腸病毒流行疫情應變計畫」(如附件1),加強腸病毒衛教宣導及防疫工作。「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查閱。
五、學校為人口密集機構,病毒極易透過學生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請加強腸病毒疫情監控及防治措施,向親師生宣導落實個人衛生,生病不上課;請依「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如附件2)之規定辦理,並確實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辦理疫情通報,若有傳染病疑似群聚事件,應立即通知本局及衛生單位,以利採取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