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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6 月 12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20763135 號函:修正「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6 月 12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20765282 號函: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三、修正有關代理教師寒暑假出勤的內容重點與理由如下:
1.《代理及代課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主要...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