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公告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幼兒園收退費標準辦法】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114年6月20日第263039公告號辦理。
二、修正旨揭辦法第1條之本園幼兒收退費依據名稱為「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三、檢附旨揭辦法全文(詳見附件照片)。 四、114-2學期教保服務起訖日為115/1/21、1/22、1/23(因應春節連假2/11至2/13之補課日)及2/23至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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