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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勞動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法規命令條文、「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工作許可申請書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0118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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