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09年臺南市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工作,請貴機 關單位於本(109)年12月1日起至110年3月底前惠予安排在 所屬電子螢幕(如LED、電子視訊牆)宣導,俾利提升受查 民眾配合度,使本訪查工作能順利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0月28日主統地家字第 1091400337號函辦理。 二、為利本府辦理宣導相關事宜,惠請貴機關單位將播放情形 拍照,並以E-MAIL方式回覆。 三、檢附「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宣導文字稿」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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