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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二、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各校配合辦理事項及相關附件說明如下:
(一)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書(如附件1):學校受理學生轉學使用。
(二)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受理外國(陸港澳地區以外)學生就學申請書(如附件2):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逕洽學校申請入學。
(三)香港澳門居民至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就學申請書(如附件3):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向教育局申請入學。
(四)大陸地區人民至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就學申請書(如附件4):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向教育局申請入學。
三、另將各項申請書放至 https://www.tn.edu.tw/文件下載-課程發展科 供各校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