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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2467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利用各類時機場合加強宣導,並安排校內電子螢幕(如LED、跑馬燈等)、官方網站、臉書粉絲專頁或APP資訊平臺協助託播,提醒師生對上揭各類詐騙手法提高警覺,避免上當受騙。
三、有關預防詐騙相關影音及圖文,請至教育局反詐專區(連結網址:https://www.tn.edu.tw/%e5%8f%8d%e8%a9%90%e9%a8%99%e5%b0%88%e5%8d%80/ )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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